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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04-12 16:06:42 发布机构:苏常柴A 我要纠错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2016年度工作中,我们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了公司2016年召开的历次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我们认为:2016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沈宁吾 10 2 8 0 0 否 李明辉 12 2 9 1 0 否 贾滨 12 3 9 0 0 否 冯根福 2 1 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按照有关法规,凭借专业知识对公司运营作出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 2016年涉及到的购买理财产品、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任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要事项发表了专业性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对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及时了解监管动态。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6年已经过去,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公司在2017年里以更加优秀的业绩给予广大投资者满意的回报。 独立董事: 李明辉 贾滨 冯根福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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