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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17-04-12 18:16:55 发布机构:飞天诚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17-040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彼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居彩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已经于2017年4月6日发布公告,由公司董事长黄煜先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拟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公告2017-035号)。目前,董事会秘书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将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彼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居彩女士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吴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2000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软件专业,2014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程硕士学位,工程师。2000年7月-2002年7月任职于北京利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产品研发部软件工程师,华北区售前售后咨询师,市场公关策划部经理,2002年8月-2004年7月任北京南北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4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市场部副经理、经理、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市场总监。吴彼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吴彼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彼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吴彼女士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居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12年-2013年6月任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3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法务,2014年5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居彩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居彩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会秘书吴彼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 电话:010-62304466-1709 传真:010-62304477 邮箱:wubi@ftsafe.com 证券事务代表李居彩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层 电话:010-62304466-1709 传真:010-62304477 邮箱:jucai@ftsafe.com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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