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移动: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13 00:02:23
发布机构:恒信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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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移动 公告编号:2017-019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
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姚友厚、刘晓军、尤文琴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了本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姚友厚先生主持。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7,170,493.5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26%;
营业利润3,122,214.6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9.83%;利润总额11,997,246.68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23,163.65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4,454.65%。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度审计报告》,已于2016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5,823,163.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5,786,994.95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723,916.84元,减去2016年度分配
2015年利润分配13,398,207.7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538,714.17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514,607,876股(其中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70,563,079股已在中登登记,暂未发行上市)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当前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和日常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议案,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17年 5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监事会提名姚友厚、鲍明亚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6 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42,860.12元。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友厚,男,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海军政治学院法
律专业本科学历,1982年至2002年在海军政治部任干事、副处长、处长,2004
年至今任恒信移动��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办主��、公司顾问。
姚友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鲍明亚,女,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财务会计专业。1991年-1995年在峰峰矿务局小
屯矿计划科工作,1995 年一 2000 年在石家庄电器开关厂任财务科科长,2000
年-2002年在石家庄捷成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经理,2002年至今
在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工作,现任审计部副经理职务。
鲍明亚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