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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7-04-14 18:42:36 发布机构:中国海诚 我要纠错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以下简称:海诚总院)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二级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等因日常经营所需存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以及文印晒图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2017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徐秋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人 交易事项 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1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1,535.02 2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440.52 3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85.10 4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266.23 5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文印 63.75 6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房租、综合服务及文印 176.92 合计 2,767.54 注:1、2016年,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被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让,不再纳入关联企业。 2、公司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2017年不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3、2016年度,公司预计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7.54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距主要是因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中存在文印晒图等服务,该等交易会因为公司业务量的大小而存在差异。同时公司为确保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预计金额而预计较为宽松。公司今后将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以使得预计发生金额更为准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 906.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为海诚总院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121.08万元,净资产1,080.09万元,2016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015.92万元,实现净利润144.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资本为1479.7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汉芝,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627.98万元,净资产1,249.77万元,2016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761.50万元,实现净利润48.95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450.9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梁,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7.55万元,净资产1,265.47万元,2016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087.60万元,实现净利润-118.75万元。 4、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海诚总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3.61万元,净资产882.70万元,2016年完成营业总收入496.83万元,实现净利润2.6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资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等4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合同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3)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已签订,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协议尚未签订。 (5)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6)公司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海诚总院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二级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子公司之间存在因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2016年度,公司预计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67.54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距主要是因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中存在文印晒图等服务,该等交易会因为公司业务量的大小而存在差异。同时公司为确保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预计金额而预计较为宽松。公司今后将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以使得预计发生金额更为准确。 2017年度,预计公司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二级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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