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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4:复旦复华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2017-04-14 21:44:27 发布机构:复旦复华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3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拟对下述总计750万元确实无法收回的资 产进行核销。 二、核销资产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核销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农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750万元委托 贷款。 1993年公司通过农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给无锡新雅都大酒店1000 万元(以下简称无锡新雅都),期间共计收回本金250万元,利息574.63万元, 剩余本金750万元经公司多次催讨后始终未能收回,公司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无锡新雅都归还剩余欠款,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999年11月22日作出(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8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无锡新雅都已破产,本案中止诉讼。因此公司于1999年全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750万元,现十余年过去,此笔剩余本金750万元已确定不可能收回。三、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750万元为以前年度积存,已确定无法收回, 且已计提全额的减值准备,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以前年度已对上述坏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同意此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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