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11 证券简称:
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4、6、7、8、9、10、11、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中,议案13、议案14、议案15为累积投票制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4:30(星期五)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5:00至2017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
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忠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70,650,9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0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0,508,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2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5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2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董事会及监事会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3项、第14项、第15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
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39,707股,反对111,225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0股,反对111,225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6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39,707股,反对111,225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0股,反对111,225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6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关联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170,516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359,429,41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170,516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359,429,41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99,932股,反对51,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1,225股,反对51,000股,弃权0
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冯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喻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22,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22,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江挺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22,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22,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金晓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42,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马永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申维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夏小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朱兴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552,5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3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