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深主板A股 > 正文

皇庭国际:关于签订《租赁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17 19:57:02 发布机构:深国商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7-1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战略转型,拓展不动产管理服务业务,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不动产”)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房地产”)签订了《深圳皇庭中心项目租赁代理协议》,独家为深圳市皇庭中心写字楼部分(以下简称“该物业”)提供租赁代理服务。本《租赁代理协议》的委托期限为1年,租赁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分为服务期限内收取固定月服务费50万元,皇庭不动产成功推介该物业出租后,收取相当于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首年首月合同租金(免租期除外)金额的150%。 2、关联关系说明 因皇庭房地产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公司,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 2017年4月1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一七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郑康豪先生、唐若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签订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4、经测算,上述事项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上述交易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58楼08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4989728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 法定代表人:郑康豪 注册资本:62300万元 主要股东: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67.1%,深圳市皇庭天祥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32.5%,自然人郑小燕持股0.4% 实际控制人:郑康豪 经营范围: 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出租;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历史沿革:皇庭房地产成立于2004年08月09日,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为深圳市天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48%)、深圳市恒浩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350万元(持股47%)、郑康豪出资250万元(持股5%)。 2004年11月22日,股东变更为郑康豪出资2650万元(持股53%)、深圳市 恒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350万元(持股47%)。 2005年4月12日,股东变更为郑康豪出资4500万元(持股90%)、郑世进 出资500万元(持股10%)。 2006年6月6日,股东变更为深圳市皇庭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750万元(持 股95%)、郑小燕出资250万元(持股5%)。 2009年2月6日,股东变更为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750万元(持 股95%)、郑小燕出资250万元(持股5%)。 2014年2月12日,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股东变更为深圳市皇庭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9750万元(持股97.5%)、郑小燕出资250万元(持股2.5%)。 2014年8月8日,注册资本变更为20500万元,股东变更为郑小燕出资250 万元(持股1.2195%)、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500万元(持股51.2195%)、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750万元(持股47.5610%)。 2015年6月24日,注册资本变更为62300万元,股东变更为华建国际实业 (深圳)有限公司出资41800万元(持股67.0950%)、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10500万元(持股16.8540%)、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750万元(持 股15.6500%)、郑小燕出资250万元(持股0.4010%)。 2015年6月25日,股东变更为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出资41800 万元(持股 67.0950%)、深圳市皇庭天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0250 万元(持股 32.5040%)、郑小燕出资250万元(持股0.4010%)。 主要业务:皇庭房地产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出租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皇庭房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76,487.46万元, 净资产为239,668.06万元,营业收入为475.47万元,净利润为-28,009.69万 元。 2、因皇庭房地产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公司,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皇庭中心位处深圳核心腹地福田CBD中轴线之上,拥有双地铁、双口岸、双 机场、广深港高铁的黄金交通网络。皇庭中心楼体总高度为261.88米,写字楼 部分的面积为94500平米。皇庭中心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深圳市区新的优质办公 场所。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皇庭不动产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物业基本信息: 物业名称: 深圳市皇庭中心写字楼部分 物业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期限: 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就深圳市皇庭中心写字楼部分进行租赁代理服务; 2、委托期限为壹年,委托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是否续约。 第五条 租赁代理服务费: 1、从服务期开始后,甲方应向乙方每月支付固定月服务费500,0000元(大 写:伍拾万圆整); 2、乙方成功推介该物业出租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首年首月合同租金(免租期除外)金额的150%,不包括其他费用(如推广费、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等)。 具体约定以双方签署的《深圳皇庭中心项目租赁代理协议》的内容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拓展不动产管理服务业务,预计会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是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董事会审议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今,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及其控股的企业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17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不动产管理服务业务。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因租赁代理形成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