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4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介绍
(一)协议签署背景
“后峰会、前亚运”,萧山又一次站在了历史机遇面前。2022年杭州亚运
会利好逐步释放,萧山场馆建设、城市建设将迎
新浪潮,国内外各路资源纷纷涌入,各种投资机遇进一步放大;同时萧山正挺立在杭州建设世界名城的潮头,随着杭州加快从“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江时代”,萧山将成为杭州“跨江发展”、“拥江发展”最重要的板块。
萧山信息港小镇依托杭州湾信息港为主要载体,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以“互联网+”为特色,重点引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互联网及互联网+产业,以“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格局为要求,通过五到八年的建设与发展,将小镇打造为萧山两化深度融合的主平台、科技创新驱动的新引擎,争取成为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特色小镇。
(二)协议签署概况
基于上述背景,为积极推进构建公司体育产业“两大核心体系”(即以赛事为核心的“优质IP赛事运营体系”、以场馆为核心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416战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依托于莱茵体育作为
上市公司拥有巨大的品牌影响力和通畅的资本渠道并已具备的体育产业布局先发优势,同时基于开发区杭州湾信息港内优质的物理空间、孵化资源及产业优势,双方达成全面、广泛、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共同达成多项合作目标。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
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
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围绕萧山区大体育战略目标,积极响应“萧商回归”,参与到萧山新一轮投资建设之中,双方拟在莱茵体育(总部)迁址、浙江省体育产业创业园区、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等几大板块内容,通过依托体育上市公司落户、产业上下游企业聚集、体育金融与体育产业融合、体育互联网与体育产业碰撞,在这一过程中合作双方将依托各自优势资源,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并带动浙江省体育产业的壮大快速发展。
(二)合作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战略合作,合作方案如下:1、莱茵体育(总部)迁址落户
为积极响应大萧山体育战略深化布局及“萧商回归”,在萧山实现再次创业。
莱茵体育将莱茵体育及其15家子/关联公司或相关企业注册地址全部变更至萧
山开发区,同时后期新增合资公司,其注册地址将优先设立至萧山开发区。
2、浙江省体育产业孵化园
双方在萧山区杭州湾信息港核心CBD区域,共建浙江省体育产业孵化园,并
由双方共同运营孵化器,管委会先期给予1000平方米孵化器运营场地,在信息
港二期预留物理发展空间不少于1万方,并根据招商推进情况,逐步增加办公空
间。
管委会同意给予浙江省体育产业孵化园,享受房租前三年免租,后两年减半优惠政策;且前5年按照对萧山开发区财政实际贡献额的70%给予奖励,对孵化器内所有企业形成的当年该项奖励应在下一年度6月30日前完成奖励给孵化器运营公司(具体按所辖税务部门执行为准)。
3、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
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5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浙江省内体育
产业及其衍生行业的相关企业,重点关注“互联网+体育”、“全民体育休闲”、“体育时尚”、“体育赛事运营”等行业。
莱茵体育将大力促进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落户萧山开发区,打造体育产业双创金融谷,优先引导其与开发区内体育双创企业合作,整合产业、金融优势资源,基金落户萧山开发区后,开发区将积极引荐体育产业及体育衍生行业相关企业支持基金发展。
(三)合作机制和职责
1、投资承诺
(1)莱茵体育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经公司相应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完成后六个月内将工商、税务注册地址变更至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信息港内,因特殊原因问题导致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迁入的,双方协商处理。
(2)自莱茵体育迁入杭州湾信息港之日起三年内,莱茵体育及其关联公司累计完成到位注册资本中外资不低于9000万美元。
(3)自莱茵体育及其子/关联公司迁入杭州湾信息港之日起,第一年合计完成税收人民币2000万元,第二年合计完成税收人民币2800万元,第三年合计完成税收人民币3500万元,第四年合计完成税收人民币4000万元,第五年合计完成税收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年完成税收额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4)莱茵体育承诺将莱茵系及其15家子/关联公司或相关企业注册地址变
更至萧山开发区,同时涉及后期新增合资公司,其注册地址将优先设立至萧山开发区;承诺招引培育
IPO(主板、
中小板或
创业板)或
新三板企业,二年内不低于1家,三年内不低于3家,五年内不低于6家。
(5)莱茵体育承诺自迁入杭州湾信息港之日起5年内,尽力协助引进国千、
省千计划人才及以上不低于2人,招引落户海外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学历以上人
数不低于100人。
(6)莱茵体育承诺20年内工商、税务注册地址不迁出萧山开发区(与萧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一致或者被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退的除外),否则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莱茵体育返还已享受的全部优惠及政策奖励。
2、扶持政策
莱茵体育符合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信息港的总部产业导向,为支持莱茵体育快速发展,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提供以下扶持政策:
(1)自莱茵体育迁入杭州湾信息港之日起,前5年按照对萧山开发区财政
实际贡献额的70%给予奖励,对莱茵体育形成的当年该项奖励应在下一年度6月
30日前完成奖励给莱茵体育;具体按所辖税务部门执行为准。
(2)莱茵体育投产之后每年所享受的各项补贴和奖励总额与莱茵体育所缴纳税收地方财政留存部分挂钩,不得超过莱茵体育所缴纳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
(3)管委会应在莱茵体育变更至开发区的三个月内,协助莱茵体育进行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并规划总部用地(商业用地)约50亩土地予莱茵体育,届时莱茵体育按土地招拍挂制度依法取得。
(4)依据区委办发【2015】23号文件,莱茵体育招引或培育的企业,因上
市进行
股改给予项目奖励(主板上市),开发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因挂
牌进行股改给予项目奖励,开发区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若股改完成后,政府
颁布新的政策文件,则以新文件规定的奖励政策为准。
(5)鼓励莱茵体育积极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评审,按照区级有关人才政策予以支持,并优先安排解决落户人才子女的教育问题。
(三)其他重要约定
(1)若莱茵体育当年未完成以上投资承诺,则当年不享受财政实际贡献额的优惠奖励政策。
(2)若莱茵体育连续2年未完成以上投资承诺,或连续两年相加仍达不到
两年相加指标的投资产出承诺,则不再享受所有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将于2022年召开亚运会,萧山信息港小镇正积极规划依托杭州湾信息
港为主要载体,将其成为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特色小镇。本次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达成投资合作,双方将基于开发区杭州湾信息港内优质的物理空间、孵化资源及产业优势,在莱茵体育(总部)迁址、浙江省体育产业创业园区、浙江省体育产业基金等几大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有利于公司通过市场化、金融化方式参与到萧山信息港小镇、萧山场馆建设、城市建设、以及大萧山体育战略深化布局及“萧商回归”进程当中。
本次合作也有利于拓宽公司体育产业投融资的渠道,有助于深化公司与体育产业优秀市场主体的合作关系与资源互补,加速推进公司体育产业“两大核心体系”建设,丰富并进一步落实特色小镇布局,为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巩固行业地位、有效地整合产业提供支持,同时将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形式及内容尚需进一步明确,对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