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69:祥龙电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8 01:07:13
发布机构:祥龙电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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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19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074,6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雄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徐贤浩先生因公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青一女士因公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曹文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2、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3、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4、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5、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6、议案名称:《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9,953,057 99.88 121,581 0.12 0 0.00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4,661,880 99.51 121,581 0.49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4 《2016 年度 748,800 86.03 121,581 13.97 0 0.00
利润分配方
案》
7 《关于续聘 748,800 86.03 121,581 13.97 0 0.00
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
议案》
8 《关于预计 748,800 86.03 121,581 13.97 0 0.00
公司2017年
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291,177股,已回避议案8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树勤、刘翔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