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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18 01:07:13 发布机构:海马汽车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7-19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4月1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4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15:00~4月17日15: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孙忠春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568,314,751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34.555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568,125,5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4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189,2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01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谢国华律师、张国伟律师出席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3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贾绍华、孟兆胜和杜传利的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6年度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计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57,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99%;反对 5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6013%;反对 5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8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2.00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75%;反对 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7974%;反对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3.00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75%;反对 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7974%;反对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4.00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195,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91%;反对 1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9720%;反对 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75%;反对 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7974%;反对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6.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7,868,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15%;反对 4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3.6375%;反对 44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75%;反对 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7974%;反对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8.00 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21,0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5%;反对 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4615%;反对 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8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议案9.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75%;反对 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7974%;反对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2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0%。 五、参会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领航投 安盛基 资澳洲 金管理 海马 海马投 有限公 公司- (上 资集团 司-领 浦银安 名称 海)投 有限公 航新兴 盛中国 祝训芳 龙新华 李乳青 戚建耀 吴涛 裘苗康 资有限司 市场股 国内价 公司 指基金 值成长 (交易 A股基 所) 金 出席股 473,60 93,022, 1,131,8 370,80 50,200 25,200 22,600 21,500 17,200 15,000 数(股) 0,000 951 00 0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5.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6.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7.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8.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9.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张国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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