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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4-18 17:36:50 发布机构:双环传动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65 吴长鸿 2 01*****096 叶善群 3 08*****087 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 4 01*****505 李绍光 5 01*****381 蒋亦卿 6 01*****710 陈菊花 7 01*****161 陈剑峰 8 01*****192 叶继明 9 01*****567 吕圣初 10 01*****799 李瑜 11 01*****210 李水土 12 01*****448 耿帅 13 01*****892 张靖 14 01*****355 叶松 15 01*****950 16 01*****785 张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4月18日至登记日:2017年4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 咨询联系人:叶松、冉冲 咨询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电话:0571-8167102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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