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2017-04-18 18:11:53
发布机构:宏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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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百祥 黄磊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电话 0511-88226078 0511-88226078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hongda-chemical.com huanglei@hongda-chemical.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高温硅橡胶材料,客户对象为生产硅橡胶制品的国内外客户。公司生产的硅橡胶材料主要生产的硅橡胶制品有:各种按键;电线电缆;电力、电气、家用电器的密封件;交通运输上的绝缘、防潮、耐气候、耐老化件;食品、医疗、卫生方面的无毒、耐高低温及生理惰性制品;汽车领域的耐高温绝缘零件(如汽车火花塞、高压帽、电线、前大灯耐热密封垫、汽车耐热胶管)。硅橡胶材料已成为现代工业、现代科技、现代生活和人们衣食住行必不可少且不可替代的重要材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年
营业收入 682,811,661.99 671,242,037.84 1.72% 773,785,96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38,713.21 -60,652,889.59 118.20% 12,440,59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074,375.06 -66,477,251.08 74.32% -30,259,355.1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309,286.71 23,556,231.65 962.60% 83,299,969.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4 121.4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4 121.43%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7.63% 9.06% 1.52%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年末
资产总额 1,067,790,501.39 1,033,894,296.49 3.28% 1,264,899,06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4,991,587.43 764,302,126.34 1.40% 825,238,458.7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8,453,739.47 156,669,490.42 170,728,730.38 226,959,70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4,515.44 -2,728,026.51 -5,387,115.55 22,318,37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96,328.30 1,290,390.91 -2,622,469.94 14,367,120.5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63,110.54 55,571,532.59 58,278,280.16 63,196,363.4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东总数 63,671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56,669恢复的优先股股 0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 境内非国有 38.21% 165,259,343 165,259,343质押 10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0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0
苏颖渊 境内自然人 0.62% 2,680,500 0
嵇跃驰 境内自然人 0.51% 2,200,400 0
戴星 境内自然人 0.37% 1,606,200 0
葛淮良 境内自然人 0.36% 1,549,700 0
周珠林 境内自然人 0.31% 1,349,200 0
路长全 境内自然人 0.20% 875,000 875,000
江苏汇鸿国际
集团中鼎控股 国有法人 0.20% 850,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
动的说明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女。
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葛淮良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47,600股;周珠林通过
说明(如有) 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40,6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高温硅橡胶。自2016年中期至2017年初,该类产品主要原材料DMC一直处于上涨趋势,产品价格也随之上浮。公司管理层在此环境下控成本促营销,毛利率及利润有所提升。但目前硅橡胶行业竞争依然较激烈,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走势目前较为平稳。公司将严控产品质量、促进销售数量,尽力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3.10%,上年同期毛利率为12.04%,公司产品毛利率增加1.06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6.79亿元,较2015年的6.71亿元上升1.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03.87万元,较2015年的-6,065.2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30.93万元,较2015年2,355.62万元上升962.60%。
公司2015年4月将所持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3493亿元。2016年6月24日,伟伦投资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努力进行业务战略调整,开展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标的公司对2016年其公司业绩估算后发现与已披露的2016年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2016年12月18日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于2015年6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16年4月6日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6]2
号)。根据该通知,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根据实际控制人朱德洪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罚:1、对朱德洪泄露公司所投资的城市之光业绩重大变化的内幕信息并明示他人交易宏达新材股票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2、对朱德洪操纵“宏达新材”股价的行为处以300万元罚款。上述案件于2017年初移交司法机关复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生胶 99,853,524.66 89,596,613.93 10.27% 214.50% 206.17% 2.44%
混炼胶 548,760,357.71 478,875,100.46 12.74% -9.17% -9.57% 0.39%
特种胶 30,038,319.51 21,265,440.95 29.21% 2.22% -14.73% 14.0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68281万元,比上期营业收入67124万元,增加1.72%。本期营业成本58979万元,比上期营业成本59039万元,微降0.1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本期1104万元,比上期的-6065万元,增加7169万元。主要原因为:(1)201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主营硅橡胶产品行情反转,产品供不应求,毛利比上期增加1218万元。(2)转让给控股股东伟伦投资的城市之光股权本期完成过户并收讫款项,增加投资收益160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理财收益528万元。(3)上期因有分众传媒重组的原因,本期中介机构费用减少1762万元。(4)本期无银行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减少691万元。(5)上期利洪继续履行合同计提减值946万元。(6)上期对南通展志的股权投资,计提减值675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