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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钒钛: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04-19 20:17:22 发布机构:攀钢钒钛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2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年04月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鞍钢集团 指 鞍钢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 指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攀钢集团 指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攀钢钒钛、本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攀成钢铁 指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攀长钢 指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钛业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钛业 指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钒业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 鞍钢财务公司 指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财务公司 指 原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为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公司 重庆钛业 指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上海钒贸 指 上海攀钢钒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显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廖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99,730,218.31 2,857,326,745.00 -2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2,089,544.76 39,866,118.72 45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元) 123,903,705.11 -68,981,06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2,882,956.44 491,603,822.21 -175.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9 0.0046 46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9 0.0046 46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0.47% 2.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439,278,027.11 9,621,114,745.12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53,052,568.78 3,428,407,818.06 6.55%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8,589,746,202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2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58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173,082.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822.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0,524.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7,540.85 合计 98,185,839.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321,220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攀钢集团有限公国有法人 司 35.49% 3,048,453,113 2,758,753,579 鞍山钢铁集团公国有法人 司 10.81% 928,946,141 攀钢集团四川长 城特殊钢有限责国有法人 6.54% 561,494,871 561,494,871质押 247,732,284 任公司 攀钢集团成都钢国有法人 铁有限责任公司 5.84% 502,013,022 502,013,022 中央汇金资产管境内非国有法人 理有限责任公司 1.52% 130,963,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境内非国有法人 份有限公司 1.48% 126,807,638 黄红梅 境内自然人 0.33% 28,721,300 工银瑞信基金- 农业银行-工银其他 瑞信中证金融资 0.31% 26,492,000 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 银行-南方中证其他 金融资产管理计 0.31% 26,492,000 划 中欧基金-农业 银行-中欧中证其他 0.31%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928,946,141人民币普通股 928,946,141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289,699,534人民币普通股 289,699,53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963,000人民币普通股 130,963,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6,807,638人民币普通股 126,807,638 黄红梅 28,721,300人民币普通股 28,721,3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26,492,000人民币普通股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6,492,0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26,492,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6,492,0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26,492,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6,492,0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26,492,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6,492,0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26,492,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6,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名股东中,攀钢集团、攀长钢、攀成钢铁、鞍山钢铁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说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减少47,577.01万元,主要是货币支付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数减少16,687.31万元,主要是前期预付款在本报告期已经结算所致; 3、主要是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加6,289.10万元,主要是应收上市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款增加所致; 4、存货比期初数增加20,967.19万元,主要是东方钛业全面投产后增加的产成品和半成品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数增加1,042.87万元,主要是受钒钛产品价格上涨影响,3月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减少223.08万元,主要是公司完成资产出售后债务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期初数减少38,592.27万元,主要是归还关联方欠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22,131.00万元,主要是公司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9、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2,131.00万元,主要是公司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0、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220.61万元,主要是本期专项储备使用较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受公司2016年度资产出售影响,导致利润表下列项目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 1、2017年1-3月,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1,028.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05.29万元; 2、2017年1-3月,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3,964.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300.06万元; 3、2017年1-3月,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9,147.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025.79万元; 4、2017年1-3月,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5,26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253.93万元; 5、2017年1-3月,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24.75万元; 6、2017年1-3月,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1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94万元,主要是本期支出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88.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448.68万元,主要是攀钢钒钛资 产出售影响所致; 2、2017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7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825.7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土地处 置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3、2017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429.78万元,主要是偿还债务减少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6年5月3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深交所自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的规定,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7年度)公司经营无法达到恢复上市条件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暂停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年01月2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02月2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03月2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2017年04月0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04月1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04月19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04月20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 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履行情 方 型 期限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与本公司潜在的同 业竞争,鞍钢集团计划在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 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 鞍钢 消除同 后,如鞍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2016年09长期 正常履 集团 业竞争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鞍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放弃上述竞争性新业务月14日 行中 机会且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鞍钢集 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 署即在鞍钢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承担。 资产重组时所作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与本公司潜在的同 承诺 业竞争,攀钢集团计划在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 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 攀钢 消除同 后,如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2016年09长期 正常履 集团 业竞争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攀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放弃上述竞争性新业务月14日 行中 机会且攀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攀钢集 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 署即在攀钢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攀钢集团承担。 鞍山 保证资 保证资金安全鞍山钢铁在其出具的《关于保证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2011年11 正常履 钢铁 金安全 金安全的承诺》中承诺:①鞍山钢铁将严格按照证监会、银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规范月12日 长期 行中 运营创造良好条件,督促本公司和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制度。②鞍山钢铁保证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 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如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的资金发生损失,自损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鞍山钢铁将予以足额现 金补偿。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不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鞍钢 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将尽可能地减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集团; 消除同 联交易,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2016年12长期 正常履 攀钢 业竞争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月29日 行中 集团 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将由鞍钢集团、攀钢集团承担。 一、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会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2、保证本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鞍钢集团、 攀钢集团。二、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鞍钢集团、攀 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三、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本公司的股 鞍钢 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四、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鞍钢 集团; 其他承 集团、攀钢集团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违规干预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2、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2016年12长期 正常履 攀钢诺 法方式减少并规范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月29日 行中 集团 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本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鞍钢集团、攀钢集 团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本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不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 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 团、攀钢集团承担。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是 行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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