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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04-20 19:06:50 发布机构:贝因美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7-007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 到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8,083,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6%。 2、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贝因美集团拟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贝因美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贝因美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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