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7:酒钢宏兴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01:22:21
发布机构:酒钢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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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7-01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2,833,2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4.96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及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702,228 50.7662 5,530,100 49.2338 0 0.0000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42,833,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公司2016年度利 11,232,328 100.00 0 0.00 0 0.00
润分配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6 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已回避表决。
议案 9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朱金兆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