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公告编号:2017-12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23号
(三) 出席会议的
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 7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2,701,7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韦韬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黄葆源先生因同时另有会议未能出席,吴松
先生因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向红女士因同时另有会议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蔡桂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总工程师陈军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海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3,861,996 72.78 34,625,750 24.26 4,214,000 2.95
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4,347,748 73.12 31,137,270 21.82 7,216,728 5.06
3、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9,727,188 69.89 34,017,050 23.84 8,957,508 6.28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5,439,648 73.89 30,668,770 21.49 6,593,328 4.62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5,641,348 74.03 29,794,970 20.88 7,265,428 5.09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4,217,748 73.03 31,229,170 21.88 7,254,828 5.08
7、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952,861 29.58 46,361,679 68.73 1,139,148 1.69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2,262,196 71.66 35,814,350 25.10 4,625,200 3.2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6 审议《公司2016年度 28,969,690 42.95 31,229,170 46.30 7,254,828 10.76
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公司2017年度 19,952,861 29.58 46,361,679 68.73 1,139,148 1.69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公章 黎中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