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01:42:31
发布机构:岭南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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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7-020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至2017年4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5、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 2号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 t p : / / w l t p . c n i n f o . c o m . c n )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
股份数量为401,64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01,476,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65,600股,占 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
票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扬飞、韩必东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01,47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8%;反对
1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3,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0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反对16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01,47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8%;反对
1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3,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0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反对16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401,47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8%;反对
1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3,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0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反对16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401,476,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8%;反对
1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3,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0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反对161,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1,473,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0%;反对
168,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0 % ,弃 权0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
对168,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0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01,473,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580%;反对
164,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10 % ,弃 权3,900股 ,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
对 16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弃权
3,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宋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次监事会
一致。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宋卫:同意401,626,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3,00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扬飞、韩必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