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01:47:21
发布机构:大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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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7-02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2017年4月19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4月19日下午3:00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3:00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364,021,55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代表股份340,21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80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1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谢恒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2,862,7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
反对票1,158,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2%;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07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5.22%;反对1,158,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2,862,7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
反对票1,158,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2%;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07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5.22%;反对1,158,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9,479,0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5%;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876,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53%;反对356,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63,665,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
反对票356,1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0%;弃权票0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876,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8.53%;反对356,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胡罗曼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