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0:同济堂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04-21 17:36:42
发布机构:啤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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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7-03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7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235,294,117股,发行价格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39,6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399,9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29-00003号”《验资报告》)。
截止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截至2017年4月20日,上述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目前累计 可使用募集资
号 资金额 投入金额 金投入余额
1 支付购买GPCMauritiusVLLC持有
的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12.8582%股 83,000.00 82,578.38 421.62
权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2 汉南健康产业园项目 30,000.00 15,560.67 14,439.33
3 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 27,000.00 0.00 27,000.00
4 襄阳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20,000.00 0.00 20,000.00
合计 160,000.00 97,599.05 62,400.95
截至 2017年4月2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单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利息
号位名称 (元) 收入(元)
支付购买
GPC
新疆同 交通银行 Mauritius
济堂健 新疆维吾 VLLC持有的 651651008
1 康产业 尔自治区 同济堂医药 018800010 421.62 18.52
股份有 分行营业 有限公司 754
限公司部 12.8582%股
权的现金对
价及中介机
构费用
同济堂 上海浦东
2 医药有 发展银行 汉南健康产 700601553 14,439.33 222.49
限公司 武汉沌口 业园项目 00000626
支行
同济堂 上海浦东
3 医药有 发展银行 医药安全追 700601553 27,000.00 249.86
限公司 武汉沌口 溯系统项目 00000634
支行
同济堂 上海浦东 襄阳冷链物 700601553
4 医药有 发展银行 流中心项目 00000482 20,000.00 103.37
限公司 武汉沌口
支行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条件。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锦霞女士、张金鑫先生、廖圣林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