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84 证券简称:
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赵欣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净
利润为 11,866,451.28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725,217.7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3,245,536.05元;由于本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1,459,019.44 元,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787,845,834.04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
条规定,公司董事闫宗侠、崔明宏、赵春明、高智明、杜军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根据规定审议本议案的股票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
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6年度审
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发起设立“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7-012)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4)。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