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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01:57:25 发布机构:深南电A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时至 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4日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的出席及表决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234,837,53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8.9602%。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142,637,889股,占公司内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875%;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 92,199,6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234,606,40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8.9219%。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142,406,754股,占公司内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193%;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 92,199,6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43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31,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231,135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3,941,33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6539%。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及 网络投票表决股 234,837,537 234,789,537 99.9796% 38,000 0.0162% 10,000 0.0043% 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589,889 99.9663% 38,000 0.0266% 10,000 0.0070%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93,335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1%;反对3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1%;弃权10,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37%。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4,789,537 99.9796% 38,000 0.0162% 10,000 0.0043%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589,889 99.9663% 38,000 0.0266% 10,000 0.0070%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93,335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1%;反对3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1%;弃权10,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4,789,537 99.9796% 38,000 0.0162% 10,000 0.0043%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589,889 99.9663% 38,000 0.0266% 10,000 0.0070%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93,335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1%;反对3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1%;弃权10,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3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3,814,937 99.5646% 984,600 0.4193% 38,000 0.0162%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1,615,289 99.2831% 984,600 0.6903% 38,000 0.0266%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918,735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45%;反对984,6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14%;弃权3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64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4,789,537 99.9796% 38,000 0.0162% 10,000 0.0043%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589,889 99.9663% 38,000 0.0266% 10,000 0.0070%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93,335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1%;反对3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1%;弃权10,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37%。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4,617,202 99.9062% 172,335 0.0734% 48,000 0.0204%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417,554 99.8455% 172,335 0.1208% 48,000 0.0337%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721,000 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96%;反对172,335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25%;弃权4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17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及 网络投票表决股 234,837,537 234,617,202 99.9062% 210,335 0.0896% 10,000 0.0043% 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417,554 99.8455% 210,335 0.1475% 10,000 0.0070%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721,000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96%;反对210,335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66%;弃权10,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37%。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 及网络投票表 234,837,537 234,617,202 99.9062% 172,335 0.0734% 48,000 0.0204% 决股东 其中:A股股东 142,637,889 142,417,554 99.8455% 172,335 0.1208% 48,000 0.0337% B股股东 92,199,648 92,199,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721,000股,占该类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96%;反对172,335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25%;弃权48,000股,占该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17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宋昱颉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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