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01:57:25
发布机构:凯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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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5:00至2017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简丞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82,252,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量82,238,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8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1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8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0%。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7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391%;反对3,9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82,251,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9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10%。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红版)
表决结果:
同意82,240,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
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28%;反对10,7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362%;弃权1,1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