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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中茂: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4-24 20:17:08 发布机构:天广消防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7-040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消安公司”)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天广”)购买消防产品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16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8.75万元。 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在2017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福建天广与泉州消安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1.8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156104412E 公司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西段南方路机厂右侧 法定代表人:张奕朝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300.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电、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公用施工、钢结构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广播音响设备及共用天线安装与销售;建筑消防安全咨询、检测、评估的技术服务(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泉州消安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闽)审会字(2017)第01001号)。泉州消安公司2016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16-12-31 项目\时间 2016年度 资产总计 34,919.05 营业收入 20,183.67 负债总计 13,105.42 利润总额 3,072.44 净资产 21,813.63 净利润 2,604.11 3、泉州消安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张奕朝先生,持股比例为35.7527%。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2012年8月14日,公司及另一投资方陈燕习与泉州消安公司原股东方代表张奕朝签订了《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公司以超募资金向泉州消安公司增资人民币4,293万元,持有泉州消安公司42.93%的股权,成为泉州消安公司第二大股东。2012年9月3日,泉州消安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玉女士及财务总监苏介全先生担任泉州消安公司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泉州消安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泉州消安公司成立于1993年,在企业规模、经营资质、人力资源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泉州消安公司自成立以来合法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福建天广与泉州消安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意向书相关情况 福建天广拟与泉州消安公司签订《消防产品购销意向书》,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泉州消安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使用的消防产品应优先向福建天广购买;泉州消安公司向福建天广采购消防产品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2017年泉州消安预计需向福建天广采购消防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泉州消安公司向福建天广采购消防产品的货款按月度结算。 上述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福建天广日常的经营行为,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福建天广、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福建天广及公司合并报表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影响福建天广及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的金额占福建天广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福建天广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17年预计福建天广与泉州消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 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以往实际的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2、福建天广与泉州消安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福建天广、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福建天广及公司的独立性。 3、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福建天广预计2017年度与泉州消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福建天广日常 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并且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影响福建天广及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福建天广、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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