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02 证券简称:
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六届
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
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
方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于2013年9月7日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为三年(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8月20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鉴于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到期,为避免影响公司与尔华杰公司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与尔华杰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 得其事前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凤明先生、刘万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4年、2015年公司向尔华杰公司购销商品合计金额分别为4,985,101.56元、1,216,276.89元,2016年半年度购销商品合计金额为1,079,799.14元,具体如下:
2016年半年度
预计金额 2014年实际 2015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发生金额(元) 生金额(元)
(元)
上海尔华杰机电
向关联人购买 购销不超过
装备制造有限公 4,005,067.48 1,216,276.89 1,079,799.14
商品 4,000.00/年
司
上海尔华杰机电
向关联人销售 购销不超过
装备制造有限公 980,034.08 0 0
商品 4,000.00/年
司
合计 4,985,101.56 1,216,276.89 1,079,799.1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根据公司与尔华杰公司过去几年的实际交易情况,将与其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1785号
尔华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机、减速机、换热器、搅拌机、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的单机成套设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防腐技术服务;汽车快修(A类)(限分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该公司2015年总资产18,528.62万元、
净资产11,317.02万元、营业收入8,089.60万元、净利润-1,095.5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尔华杰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的
股权,公司董事长杨凤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万里先生任该公司董事,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
关联交易数量、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内容以具体购销合同方式加以明确。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交易双方就某一具体的商品供应或服务提供另行签署相关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6日)到期后,与尔华杰公司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有效;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