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44 股票简称:
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7-01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
议案也经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 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第3868
号审计报告,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12,176.28元,
其中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628,746.51元,按2016年净利润提取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462,874.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8,712,720.98元,
扣除本年度支付2015年度现金
股利17,676,252.8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54,202,340.04元。
根据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
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制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
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436,526,087.2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
送红股,不
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