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24 22:52:13
发布机构:新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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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首道”)、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分别向公司提供超净清洗服务和物业管理,公司向其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关联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大通”)分别向公司采购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工程管理费/场地租赁服务。以上交易事项 2017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815万元。根据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业务需求,董 事会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合同签订金额或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元) 金额(元)
东莞首道 销售防静电/洁净 700,000.00 338,070.34
室产品
向关联人 销售防静电/洁净
销售商品 英诺激光 室产品/场地租赁/ 2,000,000.00 1,390,355.33
工程管理费
恒益大通 场地租赁 3,000,000.00 0
向关联人 东莞首道 接受清洗劳务服务 2,000,000.00 2,404,801.74
采购商品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 450,000.00 399,740.59
合计 8,150,000.00 4,532,968.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
东莞首道 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 600,000 338,070.34 0.15
向关联人 品
销售商品 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
英诺激光 品/场地租赁/工程管 1,900,000 1,390,355.33 16.16
理费
向关联人 东莞首道 接受清洗劳务服务 2,000,000 2,404,801.74 100
采购商品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等 500,000 399,740.59 11.99
合计 5,000,000 4,532,968.00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劳锦泉
注册资本:260万美元
注册地: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安力科技园B8
主营业务:无尘室产品的清洗,包括防静电无尘服、防静电工作鞋、无尘抹布等产品。
东莞首道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984.44 2,406.93
负债总额 303.92 488.17
净资产 1,680.52 1,918.75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49.09 901.48
净利润 -238.23 -138.60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保�N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莞首道,双方各持股50%,公司控
股股东侯毅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首道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东莞首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及超净清洗服务,交易金额较小且不存在坏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东莞首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0万元,其中
公司向东莞首道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东莞首道为公司
提供超净清洗服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0,670.9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主营业务:激光器、激光精密微加工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雕刻机等)的研发;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激光技术服务、咨询以及技术成果转让;软件产品开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英诺激光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2,651.45 33,111.27
负债总额 17,750.80 17,837.05
净资产 24,900.65 15,274.22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99.77 9,569.88
净利润 1,399.74 806.77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英诺激光副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英诺激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公司
向英诺激光提供厂房租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金
额不超过10万元;提供工程管理服务,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岸大厦娱乐室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通新源物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8,033.09 8,348.47
负债总额 31.87 176.85
净资产 8,001.18 8,171.62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3.26 139.68
净利润 -170.44 -372.55
(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2010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
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有通新源物业 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
2015年竣工,其中13-16层免费提供给新纶科技使用,公司总部已于2015年9
月搬入创意大厦办公。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目前兼任通新源物业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总部办公区物业管理相关事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万元,通新
源物业为公司总部办公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侯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主营业务:投资科技型企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恒益大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532.10 28,251.07
负债总额 30,115.25 23,546.04
净资产 4,416.85 4,705.03
2016年度 2015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88.18 -292.74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恒益大通集团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益大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租赁公司总部办公区部分物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
司为恒益大通提供物业租赁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首道能为公司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清洗服务,公司向其提供的防静电/洁净室产品是其生产所需的必需消耗品;英诺激光由于扩产需要,需在深圳租赁厂房,公司在光明产业园区的厂房尚有空余,有利于资产盘活,同时英诺激光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防静电/洁净室产品作为生产耗材;通新源物业是创意大厦建设方,由该公司负责新纶科技总部办公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在日常管理与沟通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恒益大通在深圳市需要办公场所,公司创意大厦的办公区尚有空余,租出后有利于资产盘活。
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
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
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的交易。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关联人占用等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