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1)
2017-04-25 03:25:22
发布机构:大族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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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 201700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 10: 30 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亲自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董事吕启涛先生因外地出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度报告摘
要》;
《2016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全 文 详 见 4 月 25 日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在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数据详见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中的《 2016 年财务报告之审计
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7】 48270011 号审计报告确认, 2016 年母
公司净利润 633,685,492.38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368,549.24 元,加上母公司年
初未分配利润 2,071,235,348.32 元,减去 2015 年度已分配股利 213, 242,465.20 元, 2016 年母公司可用
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28,309,826.26 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7,065,24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
规。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八、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全文详见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九、 与会董事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1,600 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回避表决此议案。详
见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第 2017010 号公告―《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 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3,433,411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7,065,245 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 1,063,433,411 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 1,067,065,245 股”。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
公告》;
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
冠华”)即将到期的 4,000 万元贷款提供续保,即 2017 年 5 月 18 日到期的 2,000 万元贷款和 2017 年 8 月
29 日到期的 2,000 万元贷款。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第 2017012 号公告―《关
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二、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4 月 25 日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十三、 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
拟在 15 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第
2017011 号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四、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担保方
式为信用,授信用途为公司正常资金运转,同时该额度可转授权与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
十五、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永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担
保方式为信用。 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十六、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买方信贷业务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 5%
的保证金担保,本次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详见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第 2017014 号公告―《关于公司为买
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 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根据前期协商,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
费用约为 11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5: 00;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5 月 14 日-2017 年 5
月 15 日。 详见 4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第 2017007 号公告―《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