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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2:安徽水利通知债权人公告  

2016-08-29 21:06:38 发布机构:安徽水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编号:2016-107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本公司吸收合并建工集团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公司为拟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建工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建工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并入本公司,建工集团予以注销,建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相应注销。 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并于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安徽水利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 1、现场申报: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锦江商务楼二楼财务部 2、邮寄申报: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锦江商务楼二楼财务部 邮编:233010 收件人:李成建 电话:0552-3950279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传真申报: 传真号码:0552-3950279 联系人:李成建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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