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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7-04-25 18:11:57 发布机构:中飞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 31,337,644.4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3,133,764.4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分配未分配利润为 28,203,879.98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04,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二、预案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是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并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合理建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合理建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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