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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7-04-26 20:52:21 发布机构:软控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未行权的117.6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未解锁的17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2元/股;鉴于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考核目标,未能实现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被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9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并回购注销被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锁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145.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38,666,674股变更为935,444,674股。 《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通讯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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