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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7-04-26 22:52:51 发布机构:宝鹰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财务概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 48500005 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914,88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20,332,829.1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4,830,616.38元。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总股本1,263,101,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4,057.4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增发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基数进行分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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