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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17-04-28 21:30:28 发布机构:中金岭南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7-3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16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2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6月2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6月2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局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上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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