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3 17:57:03
发布机构:*ST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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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周三)下午2:0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3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瑞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6,109,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632%。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369,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1,74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72%。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905,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2%。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369,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536,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8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8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2%;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8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24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弃权2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8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2%;反对24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5%;弃权2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3%。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8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8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2%;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8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8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2%;反对52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868,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24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66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5%;反对24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74,8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1%;反对534,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70,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4%;反对53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过往委托理财及2017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5,574,8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1%;反对534,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370,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4%;反对53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霞客环保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