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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3 20:12:17 发布机构:数字政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7-024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新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5月18日)。除延长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在期限届满后再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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