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85 证券简称:
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2,044,969,1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0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1日
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7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2 08*****601 北京华居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 08*****208 乌鲁木齐卓群创展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1 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赵飞鸿、胡迁
咨询电话:0755-22162144 、0755-22162824
传真:0755-2216223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