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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4 21:52:11 发布机构:石基信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7-3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7年5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B座福朋雅乐轩酒店二层策略2+3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724,677,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6,788,753股的67.930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8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85,241,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6,788,753股的54.860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435,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6,788,753股的13.0706%。 3、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10人,代表股份1,011,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6,788,753股的 0.0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004,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41%;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7%。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17)刊登于2017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8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殊决议通过,《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材料》。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材料》。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选第六届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备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4,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9,434,453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500股, 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选第六届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 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 职及增选第六届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的公告》(2017-21 )及 2017年5月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246,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5,7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9.1667%;反对1,500 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8333%;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9,9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本议案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且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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