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07 证券简称:
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7-1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
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至5月5日15:00。
(3)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 北新
路桥公司17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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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62,324,969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0684%。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62,324,769股,
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06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1.《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60,525,969 股,持股比例为 46.7456%。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8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7-1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姜黎、孙继乾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