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5 21:32:30
发布机构:众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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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7-4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至2017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62号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开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9,251,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60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9,251,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6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5、《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众业达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1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裘荣庆先生、杨松先生、王宝玉先生、李小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1.01选举吴开贤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吴开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1.02选举吴森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吴森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1.03 选举裘荣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裘荣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1.04 选举杨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1.05 选举王宝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宝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1.06 选举李小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小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康从之先生、曾爱东女士、姚明安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2.01选举康从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康从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2.02选举曾爱东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曾爱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2.03 选举姚明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0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姚明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颖女士和王锡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如下:
13.01 选举张颖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张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02选举王锡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2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100%。
王锡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林菁共同组成第
四届监事会,任期至2020年5月4日。
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康从之先生、曾爱东女士、姚明安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告。
《第三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媛律师、叶坚鑫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