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5 22:32:26
发布机构:超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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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许统广董事长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01,602,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4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6人、代表股份192,782,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820,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6%。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见披露于当日巨潮网的《公司章程》)(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披露于当日巨潮网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2017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01,602,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6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r、张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超声电子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