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05-08 18:26:56
发布机构:聚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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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股票代码:300202
债券简称:16聚龙债 债券代码:112388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一七年五月
目录
目录......2
重要声明......3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要......4
第二章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1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2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4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4
第四章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5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6
第六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7
第七章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8
第八章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9
第九章其他事项...... 10
一、对外担保情况......10
二、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10
三、相关当事人......10
四、其他事项......10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金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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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90号”
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6聚龙债(代码:112388)
四、发行主体: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
七、债券利率:5.30%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十、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 元,按面值发行。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五、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ulongCo.,Ltd.
法定代表人 柳永诠
实际控制人 柳永诠、周素芹、柳长庆
设立时间 2004年3月9日
注册资本 549,504,000元
实缴资本 549,504,000元
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邮编 114051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洪莎
联系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联系电话 0412-2538288
传真 0412-2538311
电子信箱 JULONG_HS@JULONG.CC;ZY041@JULONG.CC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经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产品、配件、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务,但
经营范围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
提供有价证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通讯
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300759114564C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发行人在立足高端金融电子科技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积累
金融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运营业务。致力于通过发挥自身高端设备制造技术积累以及对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业务流程需求的深刻理解。发挥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年来积累的渠道口碑和品牌优势,继续积极地由高端金融电子产品制造商向金融一体化服务商转型。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提供基于商业银行网点、后台金库、自助银行、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需求的信息化、智能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发行人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3,00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实
现利润总额32,30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1,16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7%。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64,353.72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5,308.5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98.59万元。公司主要业务得到有序
开展。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率
资产合计 264,353.72 182,269.90 45.03%
负债合计 76,930.16 23,439.89 228.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08.59 158,558.02 16.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423.56 158,830.01 18.0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率
营业收入 93,007.48 88,682.24 4.88%
营业利润 27,714.11 19,645.04 41.07%
利润总额 32,303.19 29,028.46 11.28%
净利润 30,928.43 25,914.50 19.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160.45 25,952.82 20.0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8.59 17,774.75 -5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24.02 -14,792.67 3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28.97 -6,048.90 -877.48%
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6,558.12
资产负债率 29.10%
流动比率 800.37%
速动比率 711.5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3.11
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90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
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5.30%),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6,500,000.00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500,000.00元。
2016年5月12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川华信验[2016]26号”《资金验证报
告》审核确认。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债券募集资金140,000,000元,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用途。
4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本期债券无保证人。
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6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日。
7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出具“16聚龙债”
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8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未发生变化。
9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事项
本期债券于2016年5月11日发行,因债券发行导致发行人2016年度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对该项重大事项出具了相关公告并予以披露。
国金证券作为“16聚龙债”受托管理人,将本着诚信、谨慎、有效的原则,
以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为行事原则;持续关注聚龙股份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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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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