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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05-09 17:11:45 发布机构:金河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已单独列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 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257,120,50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40.4729%。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6,847,105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42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273,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4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股3,454,87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38%。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3、《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8、《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3、《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4、《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15、《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反对14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16、《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16.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王东晓先生、张兴明先生、李福忠先生、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王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逐项累计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6.1.1选举王东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1.2选举张兴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1.3选举李福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1.4选举谢昌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1.5选举刘运添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1.6选举王志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汪明先生、马元驹先生和郭晓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逐项累计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6.2.1选举汪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2.2选举马元驹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6.2.3选举郭晓川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7、《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17.1 选举张千岁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17.2 选举姚建雄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6,978,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3,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895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 2016 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 面的工作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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