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17-031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7日。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6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4 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3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濮阳惠成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咨询联系人:陈淑敏
咨询电话:0393-8910373
传真电话:0393-896180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