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2 证券简称:
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将母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性资产
及人员划转予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优化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组织架构,理顺管理关系,实现模块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母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以2017年4月1日为基准日,将母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板块的经营性资产以转增资本公积的方式划转予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
2、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母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性资产及人员划转予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资产划入方的基本情况
1、资产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355324063U
(4)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5)法定代表人:谢德源
(6)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8)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9)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批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划入方与公司的关系
划入方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划转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公司拟向华通车业划转的资产及负债项目以2017年4月1日的公司账面价
值为基础,划转净额为506,369,846.57元人民币。
1、拟划转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7/04/01
应收账款 149,948,542.73
预收账款 10,102,175.73
存货 143,800,525.30
其他流动资产 4,816,873.13
长期
股权投资 217,671,453.53
固定资产 65,692,848.93
无形资产 6,657,783.46
长期待摊费用 16,616,935.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5,693.61
资产总计 616,492,832.20
2、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7/04/01
应付账款 63,198,469.16
预收账款 44,909,372.10
应付职工薪酬 2,015,144.37
负债总计 110,122,985.63
公司将有关债务划转给华通车业之事宜,将在履行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债权人债务转移手续。若本次向华通车业划转资产及负债因未能取得债权人关于公司债务转移的同意,致使公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履行偿还义务或被追索责任的,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协商解决,如果出现需要公司代偿的,代偿后由华通车业偿还给公司,并承担期间费用和公司的实际损失。
此外,公司已签定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承诺义务等将随资产转移至华通车业,并按前述债务转移的有关原则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专属于上市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不在转移的范围,仍由上市公司继续履行。
四、员工安排
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划转前母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板块的经营性资产、员工等划转至华通车业。员工由华通车业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相关的手续转移。
五、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相关汽车板块经营性资产及人员划转成功后,将调整为控股管理平台,不再直接从事汽车零部件板块的生产、销售业务,管理责任更加清晰明确。本次被划转的资产、负债不改变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风险。
本次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划转的风险
1、本次划转涉及的债务划转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涉及的人员变更需取得员工本人同意,相关协议主体变更尚需取得协议相对方配合;
2、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待税务部门认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
公司将根据资产、负债的划转进度,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