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5-11 17:21:46
发布机构:长春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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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
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增持前持有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持有
增持人 任职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股份数量 增持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占公司
(元) (股)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
杨占民 董事长 2017年5月11日 108.90 21,600 6,000 27,600 0.0162
周伟群 董事、总经理 2017年5月11日 109.00 24,627 5,400 30,027 0.0177
安吉祥 董事、常务副总经 2017年5月11日 109.00 13,100 4,800 17,900 0.0105
理
王志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17年5月11日 109.00 9,000 4,000 13,000 0.0076
李秀峰 监事会主席 2017年5月11日 108.90 8,900 3,900 12,800 0.0075
乔林 监事 2017年5月11日 108.15 7,600 3,900 11,500 0.0068
朱兴功 财务总监 2017年5月11日 108.90 8,800 3,900 12,700 0.0075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2017年5月11日 108.90 8,500 3,400 11,900 0.007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未来减持股份行为也需遵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时,上述人员自愿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2、上述人员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