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11 20:06:59
发布机构:爱尔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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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7-04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了披露。
本次分红派息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1,905,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0000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8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11,905,74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17,858,614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9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145 陈邦
3 01*****353 李力
4 00*****532 郭宏伟
5 00*****863 万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8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红股(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21,719,617 21.91 110,859,808 332,579,425 21.91
份 % %
无限售条件股 790,186,126 78.09 395,093,063 1,185,279,18 78.09
份 % 9 %
股份总数 1,011,905,74 100% 505,952,871 1,517,858,61 100%
3 4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17,858,614 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37 元。
七、咨询办法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82570739
传真:0731-85179288-8039
联系人:文建惠、黄强
八、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