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2 20:58:55
发布机构:桑德环境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 000826 证券简称: 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 2017-05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
间: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14: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359,528,3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0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97,184,46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7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62,343,88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29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56,470,0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96,09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5,573,957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6.5052%。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
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2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
相关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9.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资产证券化的议
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信华创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409,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3%;反对
100,3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69,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2%;
反对 100,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5,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486,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张仲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2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68,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6%;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信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764,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14%;反对
705,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95,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13%;
反对 705,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8,823,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39%;反对
705,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764,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14%;
反对 705,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3、审议通过 《公司对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020,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83%;反对
5,46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02,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181%;
反对 5,46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杨育红律师、郭姝婧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决议内容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