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7-05-12 21:49:05
发布机构:尔康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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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7-037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
11日15:00至2017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174,631,59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6.94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71,928,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6.81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02,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10%。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88,107,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1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3.《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4.《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5.《关于聘任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6.《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493,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2%;反对
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69,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9%;反对1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7.《关于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18,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994,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9.《关于华南药用辅料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631,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631,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1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经关联股东帅放文、帅佳投资、曹泽雄、帅友文、帅瑞文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9,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12.《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631,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1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关联股东帅放文、帅佳投资、曹泽雄、帅友文、帅瑞文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9,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14.《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631,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0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