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2 22:33:58
发布机构:梦洁家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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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至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中路 528 号茉莉花国际酒店 15
楼国际厅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孙菁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461,530,471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7.35%。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所持股
份总数461,480,8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7.3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共
计持有公司4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7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6、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7、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8、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54,052,1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7,428,700
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9、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0、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480,871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为49,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0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86,4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77%;反对49,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1.23%;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强、孙菁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