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87:中储股份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17-05-15 17:26:53
发布机构:中储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7-03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亿元,期限12个月(自
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12(HK)Limited,系GlobalLogisticProperties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
0090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年 11月 27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5月1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0,272,080.63元,其中利息、手续
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11,920,795.1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投项目名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 投入进度 备注
号 称 (元) 资金金额(元) 资金金额(元) (%)
中储辽宁物
1 流产业园项 391,420,000 387,796,000 57,017,583.51 14.70 -
目(一期二
阶段)
中储股份上
海临港物流
园区奉贤分
2 区物流基地 253,770,000 153,045,400 118,995,620.08 77.75 -
二 期
(A0402)
项目
中储恒科物
联网系统有
3 限公司称重 218,110,000 218,110,000 45,161,296.22 20.71 -
物联网产业
园项目
中储西部国
4 际钢铁物流 633,940,000 633,940,000 322,338,825.83 50.85 -
基地项目
中储电子商 该项目已终止,并
务及物流信 将6,000万元用于永
息化建设项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 目(已变更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100 该事宜已经公司七
为永久性补 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充流动资 监事会七届十二次
金) 会议及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补充流动资
6 金及偿还银 539,348,324 539,348,324 539,348,324 100 -
行贷款
合计 1,992,239,724 1,142,861,649.64 -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储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民生证券对中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临时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