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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钒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6 16:26:37 发布机构:攀钢钒钛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和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刘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杰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 现场会议地点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3)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历任鞍钢企业管理部部长、管理创新部部长;鞍钢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法律事务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国贸公司)监事会主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刘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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